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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邮编:71600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进一步改进网站栏目结构,中心网站设有市情概况、信息动态、地情资料库、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等栏目,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中心收到公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持续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编审制度,将编制分类好的信息及时送请领导审核,经审核后按要求上传至网站,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开设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各一个,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地情资料等信息,其中: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网站发布信息228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02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50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考核管理,明确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地情信息科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业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二是注重社会评议,及时整改网站监测预警信息及群众对“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反馈的问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到人,确保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事项未及时公开。

(二)改进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