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地方志、年鉴、地情信息工作规划;承担地方志、年鉴、地情信息的宣传开发工作。
三、负责地方志、年鉴、地情信息网、方志馆的资料征集整理工作。
四、承担《延安市志》《延安年鉴》编纂工作。
五、负责整理开发利用现有志书资源,开展地情信息资料编辑、研究和咨询工作;承担延安地情信息网站维护和方志馆开放接待工作。
六、负责旧志、古代地方文献整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读志用志活动和方志业务培训工作。
八、参与全市各类地方志、年鉴业务质量审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