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方志办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就修志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呈有关方面给予研究解决。 (二)负责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实施。 (三)组织对县区志进行二审和对市直部门专业志进行终审及志书的出版发行。 (四)承担《延安市志》的编纂任务。 (五)整理开发利用现有志书资料,开展地情信息资料征集、研究和咨询,为宣传、开发、建设延安提供服务。 (六)开展旧志的整理和校注、县区志影视版的摄制等工作。 (七)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读志用志活动,培训修志人员。 (八)指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年鉴编写工作,编辑出版《延安年鉴》。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快二轮修志进程,编辑出版《延安年鉴》2016卷。
(二)整理开发利用现有志书资料,开展地情信息资料征集、研究和咨询,为宣传、开发、建设延安提供服务。 (三)开展旧志的整理和校注、县区志影视版的摄制等工作。 (四)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读志用志活动,培训修志人员。 (五)指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年鉴编写工作,编辑出版《延安年鉴》。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C1101S | 延安市方志办 | 参照公务员管理 | 全额拨款 |
15 |
14 |
1 |
14 |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是根据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233.0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33.09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23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5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主要是根据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4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为2.55万元,较2015年下降42%,其中车辆经费(公务用车租赁费用)2.25万元,接待费0.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单位公务车辆全部封存上缴,不再运行,预算车辆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公司的车辆租赁费。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延安市方志办自2015年公车改革后,在编1辆车被公车办收回,现无公务用车)。